天天亮点!签订电子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2023-03-19 08:14:16 来源:法问
随着现代社会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数据电文成为合同订立的重要形式之一。由于今年新冠病毒疫情的特殊性,为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接触,许多用人单位选择通过办公系统与劳动者签订电子劳动合同,那么,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呢?
法妞网友咨询:
签订电子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相关资料图)
李丰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保护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必要措施。书面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存续、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的重要文字载体,是规范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有效依据。
但是由于书面劳动合同中的纸质劳动合同存在易丢失、易毁损、成本高等问题,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造成了很大困扰。尤其是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必要的隔离措施导致一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无法面对面地履行纸质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行为。
因此人社部出台文件,允许企业与员工签订另一种书面劳动合同——电子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选用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形式时,应当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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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丰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上述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李丰律师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由此可见,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包含多种可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而非仅限纸质形式一种。
鉴于劳动合同法本身并未对“书面形式”提出特殊的要求,故仍适用合同法对书面形式的规定。因此,无论是以传真形式、电子邮件形式、抑或是以电子合同形式签署的劳动合同,均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以电子合同形式签署的劳动合同,已被法院认可为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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