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子女,能逃避债务吗?_环球关注
2023-03-19 18:20:56 来源:法问
生活中,谁都保不齐碰上个急需用钱的事儿,对于伸与援手、雪中送炭的人,那是感激涕零。但没钱还怎么办呢?房屋赠与子女,能逃避债务吗?
法妞网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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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子女,能逃避债务吗?
赵亮律师解答:
若赠与人真的欠他人钱款而未还,却故意以赠与的形式处分其个人财产,则其赠与行为可以撤销。根据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即使该房屋已经进行了过户登记,但只要赠与人的债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行为,则受赠人最终仍然无权取得该房屋。
《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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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亮律师补充: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危害其债权实现的不当行使,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该债权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
2.债务人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3.债务人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发生于债权有效成立之后;
4.撤销权的行使范围须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5.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且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债权人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的撤销权消灭。对此,债权人应尤为关注,该规定的五年期间是除斥期间(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引起中断,即五年时间一过,债权人的撤销权便消灭。
赵亮律师结语:
房屋赠与是否可以撤销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在房屋产权没有发生转移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2、如果房屋产权已转移,那么,无权再收回房屋。
3、如果房屋产权还没有转移,又没有经过公证,那么,赠与人有权申请撤销赠与,要求返还房产。
4、如何是为了逃避债务而将房屋赠与他人的,债权人有撤销权。
标签: 房屋赠与 房屋产权 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