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新要闻】遭受家庭暴力,怎么申请人身保护令?
2023-03-22 11:09:34 来源:法问
(资料图片)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我国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该法中提到当夫妻一方遭受家庭暴力时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当遭受家庭暴力时,我们怎么申请人身保护令呢?
网友咨询:
遭受家庭暴力,怎么申请人身保护令?
新疆金扬律师事务所姜红律师解答: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是受害人;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通讯住址、或单位;3.有具体的请求和实施、理由;4.有一定证据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
具体而言可以提出以下的保护措施:(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3)要求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4)其他措施。并且,离婚请求人不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的,可以由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相关组织代为申请。相关组织和国家机关包括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庇护所、妇联组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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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红律师解析: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应当给予训诫,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签: 家庭暴力 被申请人 人身安全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