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亮点!非法辞退员工一定要经过劳动仲裁吗,公司会有处罚吗?
2023-03-25 11:21:23 来源:法问
我国劳动法中有很多保护劳动者的法律条文,其中有明确规定单位不得非法辞退员工,那非法辞退员工一定要劳动仲裁吗?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事项有哪些?
网友咨询:我是2010年9月进入公司,今年5月公司辞退我,也没有进行进行30天通知,然后我提出公司应给出一个月经济赔偿金,公司不愿意,然后过了几天公司用以下理由给予我,说是可以随时辞退我的理由:
1.说我给客户报价时漏报,少报
【资料图】
2.说我上班吃东西
我查了下劳动法,我应该得到额外两个月的赔偿金。
江苏甘露律师事务所关庆猛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遭遇被公司非法辞退的情况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是否选择劳动仲裁劳动者自主选择权。
在现阶段,劳动争议案件大部分都由当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区同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方面的分工。如果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即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受理。
关庆猛律师解析:
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事项
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2、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仲裁法规定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几类特殊劳动争议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见,劳动争议的裁决一般不是终局的,法律规定仲裁这一程序,主要是考虑到这类纠纷的处理专业性较强,由一些熟悉这方面业务的人员来处理效果比较好,有利于快速、高效地解决纠纷,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法院的诉讼压力,节约了审判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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