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快播:开车和摩托车相撞,第二天自首的是否构成犯罪?
2023-04-03 11:24:17 来源:法问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刑法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网友咨询:
(相关资料图)
昨天夜里开车撞了一个骑摩托车的,当时吓坏了,害怕就跑了,第二天去自首了,确切的说应该是骑摩托车的撞得我,我直行他转弯,把车的右大灯那边全部撞进去了,他的摩托车完全报废了,好在人没有太大事情,都是皮外伤,没伤到筋骨,现场也没有血迹,现在医院接受治疗。这几天对方家属正在气头上,想私了这个问题但是对方不同意,说先交一万块钱看病。我是不差一万,我是怕交了一万又交一万,没完没了,实在不行让交警去判,请问这怎么判?属于什么罪?会吊销驾驶证吗?会拘留什么的吗?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徐滕敏律师解答:
这个案件的关键点在于驾驶人的行为是否能够认定为肇事逃逸,如果能够认定,那么最重的处罚是可以吊销驾驶证的,并且保险公司也不能全额赔付。但事实上目前的情况肇事逃逸的条件基本不成立,而且事故的程度并不严重,即使是认定了事故全责也就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问题了,如果你方有足够的商业三者险应该可以完全覆盖。只要能够确定没有认定为肇事逃逸,对方的索赔要求可以不理会,就走法律程序好了。唯一的争论点就在于驾驶人你是否主动报案自首,如果是的话,基本不算是肇事逃逸。
徐滕敏律师普法: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另外,自首会考虑从轻处罚的。
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标签: 肇事逃逸 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