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变更后的债务承担_天天讯息
2023-04-06 11:28:15 来源:问法
一、法人变更后的债务承担
法人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依然由公司承担。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资料图片)
《民法典》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二、成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成立公司需要的条件有:
1.有股东或合伙人;
2.有认缴或实缴的注册资金;
3.有组织机构、公司名称、住所、公司章程等;
4.有员工、办公设备等。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三、公司的破产程有哪些
公司的破产程序是:
1.向法院申请破产;
2.成立清算组、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确认;
4.依法进行清偿;
5.清算结束后,制作清算报告报确认;
6.破产程序终结,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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