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未过户的合同是否有效
2023-06-13 06:02:34 来源:互联网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但当事人有约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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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房屋买卖未过户的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
房屋未过户房屋买卖合同符合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
1、行为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合同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合同部分有效;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欺诈设立的合同无效;
3、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并且还要遵守法律规定;
4、法律规定有其他条件的则按照法律规定。
律师补充:
房屋买卖活动中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买卖合同无效。无民事能力人一般是指未满八岁的儿童、精神病人;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限制行为能力人主要指年满八岁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人;
3、一方欺诈另一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房屋买卖一方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里的事实真相应指有关房屋权属等信息,而不是有关房屋情况的所有信息;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房屋买卖一方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惧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房屋买卖一方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房屋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合同。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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