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玄武: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调研,助推办理社矫对象申请跨区经营监督类案范本出台
2023-07-11 15:19:17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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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南京7月11日电(通讯员詹新红 宋玲玲)近日,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周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因企业生产经营的迫切需要,提出经常性跨地区活动申请。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受理申请后,为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护航企业健康发展,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共同破解难题,有效借用“外脑”,集思广益,在充分调研核实的基础上,多方沟通协调,针对性研究制定审批管理方案,最终作出批准周某某申请的决定。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受邀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建言献策,坚定“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工作理念,主动会同司法单位就周某某申请外出事项细致调查核实:陪同检察干警调查核实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明确外出的必要性;调查核实周某日常矫正表现,研判社会危险性;沟通协调共管方案,分析审批管理可行性。
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经充分研讨,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周某某申请经常性跨地区活动确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其个人情况及社矫日常表现,可酌情制定个性化请销假审批管理方案。玄武区检察院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全部接受上述建议。
周某某申请监督一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得以妥善办理,但该工作并未止步于此,检察机关再度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协同玄武区司法局对全区在矫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梳理,共同对全区在矫11家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企业进行实地走访,了解企业状况,听取社区矫正对象及企业员工心声。
在走访了解相关情况后,检察机关、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等多方人员和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共同参加了“玄武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座谈会”,制定了《玄武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管理及服务企业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类案件中经常性跨地区请假和外出监管制度。同时,创新建立《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谈话制度》,将涉企人员列为重点谈话对象,加强检察监督及时性与亲历性,畅通诉求渠道,维护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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