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持续凝聚保护生态环境的共识与合力 法治蓝+生态绿相伴同行
2023-08-18 11:23:18 来源:四川法治报
阿坝州公安局卧龙分局邓生熊猫警务室生态警员和保护站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巡逻小队在邓生沟内巡逻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磊 摄
法官与林场管理人员查看补植情况 省高院供图
(相关资料图)
“鹤翔兰萨”公益诉讼团队骑马巡护草原湿地 省检察院供图
8月8日晚8时,成都大运会闭幕式上,一株缓缓盛开的裸眼3D珙桐树成为全场亮点。
珙桐俗称“鸽子花”,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被誉为“植物界活化石”“植物界的大熊猫”,是第四纪冰川时期后遗存于我国西南部分地区的“林海珍珠”。目前,全省共有珙桐上亿株,分布于50个区(县)。
青春赛场上,珙桐花开洁白如鸽,象征着坚强、团结、和平。万山深处,珙桐穿越时间洪流,诉说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
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18周年之际,我国将今年8月15日确立为首个全国生态日,意义非凡。
作为全国乃至世界的重要生物基因宝库和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我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法治凝聚起保护生态环境的共识与合力,“法治蓝”与“生态绿”相伴同行,人民群众与绿水青山常相亲。
立法先行 为生态筑牢法治保障
滔滔嘉陵朝天汇流,滚滚赤水奔腾合江。嘉陵江、赤水河是长江上游的重要支流和生态屏障,流经四川、重庆、云南、贵州等多个省(市),具有重要的文化、生态、经济和社会意义。
长期以来,单个省(市)的地方立法往往处于单打独斗的尴尬境地,“管住了下游,管不了上游”,让此类河流的跨流域保护成为了沿岸省(市)面临的共同难题。
如何凝聚各省之力,从同饮一江水到同护一江水?区域协同立法成为破题关键。
2021年5月,云南、贵州、四川三省人大常委会同步审议通过了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和各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并于当年7月1日同步实施。这是全国首次地方流域共同立法尝试。
6个月后,川渝首次尝试推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两地同日分别表决通过《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并于2022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
地跨四川、陕西、甘肃三省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同样受益于协同立法。今年7月31日,三省人大常委会同日公布了各省制定的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管理的决定,将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三省协同立法,是共同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高质量建设的重要举措,在国家公园法尚未出台的当下,为国家公园内生存的大熊猫、川金丝猴、红豆杉、珙桐等多种珍惜野生动植物种群及其栖息地筑起了一道坚实可靠的法治防护墙。
内外兼修,方得圆满。在积极“走出去”寻求相邻省(市)协同立法合力的同时,四川积极制定、修订环境保护条例、水资源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成都、泸州、德阳、绵阳等各市(州)也围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法规,为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据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统计,截至今年6月30日,全省现行生态环境立法共112件,其中,省级立法17件,市级立法95件。
法治守护 与万物生灵共生共存
每年春暖花开时,若尔盖湿地总会迎来一群从云南北迁归家的“湿地精灵”——黑颈鹤(世界上唯一生长、繁殖于高原的鹤,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若尔盖湿地是国内最大的高原泥炭沼泽湿地,也是黄河上游主要水源地,在调节气候、保持水土等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生态价值。如何让黑颈鹤继续自由翱翔、繁衍于湿地之上,延续千百年来不变的生命密码?若尔盖县检察院以此为灵感,创建了“鹤翔兰萨”湿地保护工作室和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打造了以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为核心的特色公益诉讼品牌“鹤翔兰萨”,推动办理了杨某某、扎某某等人横跨若尔盖县、红原县两地的非法采矿(盗挖泥炭资源)重大刑事案件等典型案例,有效推动黄河上游主要水源地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在甘孜州雅江县,极度濒危的四川特有物种五小叶槭野生种群因一次公益诉讼而改变命运。原告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认为,该种群是当今世界残存最大的五小叶槭种群,也是唯一具有自然繁衍能力的种群,而即将修建的牙根梯级水电站将淹没该种群绝大部分栖息地,遂向甘孜中院提起全国首例涉珍稀植物的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2020年,甘孜中院作出民事判决,被告雅砻江公司应当将五小叶槭的生存作为牙根梯级水电站项目可研阶段环境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环境影响报告书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才能继续开展下一步工作。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生态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每个物种都是生命共同体里同呼吸、共命运的伙伴。作为全国特有物种最多的省份,偷猎、盗砍盗伐、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时常危害我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现实需求正呼唤更严格的法治守护。
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构建的“党政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和科技支撑”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格局下,近五年,全省公安连续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环川边界地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集中打击”“保护生态”等专项行动,共移送起诉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5000余件近6000人,有效保护了珍稀濒危动物和旗舰物种。
精细平衡 发展与生态保护并重
“快看,这里有大熊猫的粪便!”今年3月30日,阿坝州公安局卧龙分局邓生熊猫警务室生态警员在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邓生沟巡逻时,在一条兽道内发现了野生大熊猫的活动痕迹。近年来,阿坝公安立足生态区位特点,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探索打造“熊猫家园·生态警务”生态环保品牌,这样的惊喜在“熊猫王国”时有发生。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道尽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精细平衡的和谐关系。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需要因地制宜、和谐共生的智慧。发展与生态保护并重,法治与生态同行,已经成为各地的共识。
在“三百里程十万树”的剑阁县翠云廊古蜀道,剑阁县公安局联合林业主管部门构建“林长+警长”机制,组建景区专职安全队和“雄关义警”志愿服务队,贯彻“民警就是导游”“执勤就是风景”的旅游警务理念,营造了古柏无忧生长、游客放心旅游的安全氛围。
为了给峨眉山景区每年上千万中外游客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在游客密集的景点、旅游协会、民俗协会设置了2个法官工作站、5个矛盾纠纷联络点,联动六部门打造旅游纠纷化解平台,探索形成“云上金顶”旅游纠纷协调解决机制,实现旅游纠纷“一站式受理、多途径调处、全方位服务”。同时,在峨眉山植物园、国有林场分别设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和补植复绿基地,定期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活动,有效保护了峨眉山丰富的动植物资源。
泸沽湖是全省最大的天然淡水湖,著名旅游风景区。为了保护这颗“高原明珠”,川滇两地检察机关积极在景区内设立检察室、加大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联合开展法律监督,分别向各自辖区景区管理局、林草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进泸沽湖湿地外来物种入侵整改治理,强化行政履职与检察监督协作,因地制宜实施川滇“一湖一策”精准检察,深入践行“两山”理念。
在四川,这样的绿色发展故事正在各地不断上演,雅安“熊猫警察”、达州“巴山生态义警”、宜宾叙州检察“欧鸣金沙”公益诉讼品牌、峨眉山检察“益·峨眉”文旅生态检察服务品牌、覆盖全省5A级景区的27个旅游环保法庭……越来越多的“法治蓝”与“生态绿”相伴同行,把“绿水青山”源源不断的生态福祉,转换成“金山银山”的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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