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东:支持起诉让文身远离未成年人
2023-09-08 18:22:09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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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讯(通讯员巫祯妍 刘家义)“你都不核实一下他们有没成年,就随随便便给孩子文身!”“你无证经营,违法给我的孩子文身,必须给我们退钱、赔偿!”两名原告父亲情绪激动地指责被告张某。
“我怎么知道他们未成年啊,而且他们是主动来找我文身的,我没有逼迫他们,想要退钱、赔钱,没门!”被告张某辩解道。在调解室内,两名未成年人及其家属、被告张某神情凝重、互不相让。
2022年2月至2023年4月期间,未满十七周岁的任某、黄某贪图一时新鲜,先后来到张某无证经营的文身店文身。张某在未核实任某、黄某的身份、年龄信息的情况下,为任某、黄某二人提供文身服务,收取任某文身费用2250元、收取黄某文身费用800元。
2023年8月,广东省惠东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任某、黄某身上存在不同程度的文身,并得知文身店存在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行为。经过检察机关实地调查发现,该文身店未办理营业执照,且经营者张某未办理二代身份证,身份不明。随后,该院立即通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到场,在公安机关的核查下,明确了张某的身份信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当场对该文身店进行查封,后续将作进一步处理。
惠东县检察院在发现任某、黄某有文身后,及时向任某、黄某及其法定代理人释明未成年人文身的危害及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协助联系县法律援助处,为两名未成年人指派法援律师。在获得法律援助后,任某、黄某分别以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要求张某退还文身服务费及赔偿精神抚慰金、文身清洗费,检察机关经审查后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
2023年9月5日,县法院对该起民事诉讼组织庭前调解。针对被告张某违法经营文身店的行为,检察官依法向其讲解《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的具体规定,明确指出任何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难以判明是不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等。“你未核实年龄信息的情况下,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行为已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检察官说。另一边,法官及调解员也对两位家属进行劝导,引导两位家属反思在孩子的教育上是否存在缺位行为,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有义务对孩子的身体和心理进行引导和保护。
“我愿意依法赔偿并真诚地向你们道歉!对不起!”经过充分的释法说理及耐心的劝导,被告张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过错,也真诚向两位未成年人及其家属致歉。两名未成年人家属也表示,今后会加强对孩子的教育。
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张某返还任某文身费用,并赔偿其精神抚慰金合计7000元;返还黄某文身费用,并赔偿其精神抚慰金合计4800元,共计赔偿1.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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